论破产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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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宁,贾洪香.论破产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的调整[J].中国律师,2008(10):6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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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宁 贾洪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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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公元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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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破产法》一个重要的创新点是设置了破产重整制度。重整是一项复杂的程序,它涉及到多方主体利益的调整,为使企业避免破产、获得重生不仅需要债权人做出妥协和让步,也需要出资人的支持与配合。《企业破产法》虽然规定了在重整程序中可以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但由于相关规定过于原则和简单,致使在实务操作中遇到了许多问题与障碍。就此笔者略陈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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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产重整制度 重整程序 出资人 权益 《企业破产法》 主体利益 实务操作 创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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