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纠纷ADR机制之检讨与重构 |
| |
引用本文: | 李冬梅.环境纠纷ADR机制之检讨与重构[J].中国律师,2009(10):55-57. |
| |
作者姓名: | 李冬梅 |
| |
作者单位: | 山西财经大学 |
| |
摘 要: | 对环境纠纷这类“新型纠纷”,在诉讼之外寻求环境纠纷的解决方式已成为当今各国解决环境纠纷的发展趋势。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美国又称为ADR模式.该模式具有成本低、迅速和便利的特点,以妥协而不是对抗的方式解决纠纷,起到对诉讼审判制度补偏救弊、分担压力和补充代替作用,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环境纠纷领域已诸多应用。我国虽然已有运用ADR模式来处理环境纠纷的实践,但在立法方面及运作方式上仍很粗糙。
|
关 键 词: | ADR模式 环境纠纷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检讨 发展趋势 审判制度 台湾地区 美国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