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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修改应具有前瞻性
引用本文:曾焕健.《律师法》修改应具有前瞻性[J].中国律师,2004(10):90-90.
作者姓名:曾焕健
作者单位:浙江省温州市司法局
摘    要:一部好的法律,其中的规定应当相互一致,但现行《律师法》,由于对司法行政机关的定位和法律责任的不一致,导致了管理在一定程度的缺乏。《律师法》修改在即,笔者仅就《律师法》存在的一些立法问题,谈点个人的想法,供修改《律师法》时参考。《律师法》立法中的不一致《律师法》是调整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行为规范及其法律关系的一部部门法,是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行为标准和依据。自1996年5月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市场、促进律师行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律师法》在实施中也暴露出了立法中的问题。《律师…

关 键 词:《律师法》  律师事务所  律师协会  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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