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董事的善管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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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玲.国有公司董事的善管义务[J].中国律师,2000(10):5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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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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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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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变是现代股份公司的重要特征,这是股份公司资本社会化的必然结果。然而,日益⑤胀的董事会的权力是一种没有所有权的经营权,因此如何建立一种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以平衡董事与公司及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就成为董事法律制度中的核心问题。除了形成股东会、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制约外,在法律上强化董事的义务与责任已成为各国公司立法的趋向与热点。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公司法所调整的公司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国有公司。国有股份权利主体的特殊性及其产权关系的复杂性使得对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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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公司 董事 善管义务 权力制约 公司法 选任制 激励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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