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辞职的法律规定与实践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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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春.接受辞职的法律规定与实践探讨[J].法治与社会,2015(4):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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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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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辞职就是请求解除自己的职务.根据法律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有接受辞职的权力,向其辞职可分为国家机关有关人员和人大代表二大类.由于法律对接受辞职规定得比较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做法不尽一致.本文试图对辞职的法律规定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接受辞职的几种做法加以分析,提出建议,或许能给人们提供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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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各级人大 比较原则 选举单位 地方组织法 表决器 表决方式 投票者 领导人员 立法体制 政府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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