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结果加重犯的未遂问题新论
引用本文:王志祥.结果加重犯的未遂问题新论[J].法商研究,2007(3).
作者姓名:王志祥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教授、博士后研究人员北京100875
摘    要:行为人的行为只有符合基本犯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且发生了加重结果,才能被认定为结果加重犯的既遂。在基本犯未遂而加重结果发生的场合或者在加重结果出于直接故意而未发生加重结果且基本犯既遂的场合,均有可能成立结果加重犯的未遂。在加重结果出于直接故意而未发生加重结果且基本犯未遂的场合,更是可以成立结果加重犯的未遂。

关 键 词:结果加重犯  未遂  基本犯  加重结果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