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目的”的案例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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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忠法.“合同目的”的案例解析[J].法商研究,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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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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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 讲师法学博士上海20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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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目的虽有多处规定,但却无明确界定。在司法实践中,合同目的的内涵依赖于法官的解释,由此带来诸多问题。从社会实践看,合同目的不能仅限于经济利益,还应当包括精神利益等。合同目的也不等同于合同动机。根本违约与合同目的间存在着表里、因果关系。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避免履约中的道德风险,在对“合同目的”的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明时,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限制法官以解释“合同目的”为由,滥用自由裁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应当对合同目的给予界定并将其作为一般条款列入其第12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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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目的 合同动机 根本违约 意思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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