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几点法理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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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前红.关于“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几点法理思考[J].法商研究,2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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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前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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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法学博士,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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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在实体判决和程序适用上都有严重瑕疵 ,该案突显了我国现行司法解释体制的弊端。宪法是公法的提法有历史的合理性和现实的积极意义 ,以宪法的司法适用为借口 ,让宪法全面介入纯属公民私域的民事争议 ,隐含着巨大的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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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司法化 批复 司法解释 宪法私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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