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权利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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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屈茂辉.论权利抵押权[J].法商研究,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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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屈茂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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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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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利抵押权即以可以转让的用益物权为标的物的抵押权。权利抵押权的标的物范围因各国及地区法律规定的不同而各异。权利抵押权的设立由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进行 ,抵押合同从成立时起生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权利抵押权的效力有其特殊性 ,其消灭原因包括抵押期限届满和抵押人放弃权利两种。我国未来的《物权法》应对这一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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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利抵押权 标的物 效力 消灭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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