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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术字组的法律问题
引用本文:王坤.论美术字组的法律问题[J].知识产权,2011(5).
作者姓名:王坤
作者单位: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摘    要:在方正诉宝洁"飘柔"倩体字一案中,当事双方诉争的对象既不是字体,也不是字库,而是倩体字组合.争议的焦点在于"飘柔"倩体字组合是否属于美术作品.在著作权法上,艺术作品需要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倩体字组合仅仅具有美感,不能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因而并非著作权法上的作品.

关 键 词:字体  字库  字组  作品  审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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