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医毒理学的结果解释(下)
引用本文:向平,沈敏.法医毒理学的结果解释(下)[J].中国司法鉴定,2011(2):53-56,68.
作者姓名:向平  沈敏
作者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3
基金项目:国家科研院所公益项目(GY0903)
摘    要:法医毒理学的主要任务是从生物检材中分析毒(药)物,并且推断毒(药)物浓度对死亡或行为能力的作用程度,结果解释是法医毒理学的最终目的。现代法医毒理学主要包括死后法医毒理学、滥用药物筛查和行为能力影响三个方面,由此探讨在进行结果解释时的诸多影响因素。进行法医毒理学的结果解释时应非常慎重,充分了解案情和调查结果,全面考虑毒(药)物的毒性、生物检材、药代动力学、体内再分布、药物交叉反应等多种因素,才能对案件作出较为准确的结果解释。

关 键 词:结果解释  法医毒理学  影响因素  毒(药)物  药代动力学  体内再分布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