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机会丧失医疗损害的鉴定
引用本文:张四平,黄伟宣,程时和,李新,孙岩.机会丧失医疗损害的鉴定[J].中国司法鉴定,2013(3):99-102.
作者姓名:张四平  黄伟宣  程时和  李新  孙岩
作者单位: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东莞市劳动能力医学鉴定中心,广东东莞523047
摘    要: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有一定的上升趋势.而机会丧失的医疗损害鉴定是一种特殊类型的鉴定,其因果关系又通常是作为赔偿责任比例的依据.如医疗过错给患者造成了生存或治愈机会减少,医疗机构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往往决定于生存或治愈机会丧失或减少的具体程度.目前在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因果关系分析与鉴定原则,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既要保护患者在医疗过程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与推动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自1981年以来,美国司法界已将机会丧失作为合理的损害后果来要求赔偿,发展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借鉴国外司法实践中类似的案例与司法理念,对于我国正在起步的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工作,具有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的借鉴意义.

关 键 词:机会丧失  医疗损害  鉴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