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工作统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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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禹,李奇.2004年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工作统计报告[J].中国司法鉴定,2005(3):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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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禹 李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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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办公室 北京100020
(李禹),司法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办公室 北京100020(李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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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是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第六年,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开拓进取,全面推动司法鉴定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促进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立法进程。一、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司法鉴定工作的总体情况(一)关于司法鉴定制度建设。司法部于2000年制定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黑龙江、重庆、吉林、河南、湖北、江西、四川、河北、山西、宁夏等10个省(市)和深圳市制定了关于司法鉴定的地方性法规,其中《宁夏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在2004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出台。为规范管理司法鉴定行业,司法部还制定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标准(执业)》等规范性文件,地方司法厅(局)积极进行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探索,相继出台涉及司法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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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行政机关 司法鉴定工作 2004年 统计报告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规范化建设 开拓进取 立法进程 全国人大 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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