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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我国司法鉴定人制度的几点思考
引用本文:刘荣秀.重构我国司法鉴定人制度的几点思考[J].中国司法鉴定,2001(2):9-11,16.
作者姓名:刘荣秀
作者单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鉴定人是司法鉴定活动的主体,鉴定人制度是鉴定制度的核心.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司法鉴定人制度对推进整个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司法鉴定人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现阶段我国的国情,提出了对我国司法鉴定人制度重构的思路一是明确将鉴定人界定为启然人;二是明确鉴定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三是建立全国性的管理机构,加强对鉴定人执业资格、职称评定、再教育及鉴定活动的管理,同时强调提高鉴定人的待遇;四是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人组织体系,设立鉴定事务所,组织鉴定人的各项工作;五是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回避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六是提出对鉴定人制度立法的方向.

关 键 词:司法鉴定人制度  重构  思考

Some Points on Expert Witness System of China
LIU Rong-xiu.Some Points on Expert Witness System of China[J].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2001(2):9-11,16.
Authors:LIU Rong-xiu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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