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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为群众 审判服务为法官——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工作侧记
引用本文:伊莉,赵仕,郑林涛.诉讼服务为群众 审判服务为法官——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工作侧记[J].法庭内外,2009(6):4-7.
作者姓名:伊莉  赵仕  郑林涛
摘    要:作为最早设立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的法院之一,北京朝阳区法院将该机构定位为集中处理事务性工作、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的职能部门,重点在于审务。因此,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也被法官们习惯性地称为"审务办"。

关 键 词:北京市朝阳区  法院审判  服务窗口  法院诉讼  管理工作  法官  群众  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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