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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野泳一人溺亡 同泳少年应否担责
引用本文:若星,晏燕.相约野泳一人溺亡 同泳少年应否担责[J].法庭内外,2013(9):27-29.
作者姓名:若星  晏燕
摘    要:盛夏临近,游泳又成了大家喜爱的活动,然而,对于湖南省会同县年逾四十的赵杰和王秀兰夫妇来说,游泳在他们心中留下的是挥之不去的痛苦记忆。2012年夏天,他们的儿子赵小军,和伙伴到村边的小溪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中年丧子之痛难以承受,他们把同去游泳的两个少年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他们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关 键 词:少年  赔偿责任  游泳  会同县  湖南省  父母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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