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制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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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萧何.北京法制焦点[J].法庭内外,200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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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萧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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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不详 [2]《法庭内外》(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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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陈同海受贿案一审宣判7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石油原总经理、原董事长陈同海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陈同海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999年至2007年6月,陈同海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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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北京市 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焦点 法制 剥夺政治权利 一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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