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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务调查名义去讨债被公诉
引用本文:郭明伟.从商务调查名义去讨债被公诉[J].法庭内外,2013(2):63-63.
作者姓名:郭明伟
摘    要: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孙中亮等5人非法经营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中亮等5人于2009年5月至2012年4月间,在北京市朝阳区劲松2区229号楼以北京飙捷商务调查中心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协议进行非法讨债活动,协议金额人民币1500余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后被查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中亮等5人从事非法讨债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将择日官判。

关 键 词:公诉机关  商务调查  讨债  名义  北京市朝阳区  非法经营罪  2009年  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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