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辩平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要基点 |
| |
引用本文: | 吴卫军,冯军.控辩平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重要基点[J].人民司法,2005(8). |
| |
作者姓名: | 吴卫军 冯军 |
| |
作者单位: | 电子科技大学法律系,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
| |
摘 要: |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控辩关系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范畴,它在深层次上决定着诉讼构造的基本走向,同时又对诉讼公正的实现和诉讼效率的提高具有实质性的影响。控辩平衡是刑事程序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应当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基点。一、控辩平衡的基本理念控辩平衡本来是程序正义理念影响下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一个基本原则,其含义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的地位平等,各自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应当相对平衡,以保证辩方有充分的防御机会和足够的防御能力来对抗控方的指控。刑事诉讼中,由于控方以国家公权力为依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