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不真正连带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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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斌.刍议不真正连带债务[J].人民司法,20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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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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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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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一类特殊的债务纠纷:一债权人就一个给付,分别享有对数个债务人不同性质的独立请求权,也就是说,数个债务人对基于不同原因产生的一个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债权人一个请求权的满足会使全部请求权消灭。如,甲与乙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甲将货物交于乙运至某地交于甲,乙因过失误将货物交付于丙,乙的过失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给甲造成了损失,构成违约损害赔偿之债;丙接受货物没有合法依据,使甲受到损失,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甲因货物损失取得两个不同的请求权,既可以向乙提出违约损害赔偿的请求,又可以向丙提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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