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走私犯罪适用法律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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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勇民
,黄益群
,黄应生.单位走私犯罪适用法律问题探讨[J].人民司法,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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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勇民 黄益群 黄应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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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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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单位走私犯罪的认定单位走私犯罪是指公司、企业在单位意志的支配下,为了单位利益,以单位名义,并且通过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走私犯罪。犯罪主体方面,单位走私犯罪主体必须具有下列特征:第一,单位必须依法设立、合法存在,即具有合法性。非法设立的单位,或者单位在未经合法批准成立之前,或者单位在经合法撤销、解散之后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第二,单位必须是具有一定组织结构形式的组织,即具有组织性。第三,单位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即具有独立性。犯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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