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抽逃出资情形下董事对债权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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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磊.协助抽逃出资情形下董事对债权人的责任[J].人民司法,2012(5):8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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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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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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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确保公司资本的充实,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对于抽逃出资的行为,法律规定了严格的责任机制: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抽逃的出资部分承担填补的责任;造成公司损害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股东抽逃出资时,如果董事存在协助抽逃出资的行为,该董事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尤其是应否对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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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抽逃出资 公司债权人 董事 公司法人人格独立 股东 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 侵权行为 债权人责任 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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