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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和掌握被告的举证责任
引用本文:邢惠峰.如何理解和掌握被告的举证责任[J].人民司法,1991(6).
作者姓名:邢惠峰
作者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被告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的显著特点 举证责任也叫证明责任或提供证据的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理论上来源于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但由于行政诉讼的特殊性。两者又有很大的不同。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都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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