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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盗窃犯罪中严重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单独定罪量刑
引用本文:姚军.对盗窃犯罪中严重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单独定罪量刑[J].人民司法,1992(4).
作者姓名:姚军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反盗窃斗争正在全国城乡普遍开展,在审理盗窃案件中,我们发现,盗窃犯罪一般都伴有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有的相当严重,造成成千上万的财产损失。以往对盗窃犯罪中破坏公私财物的一般作牵连行为不单独定罪量刑,损失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也只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当前,盗窃犯罪十分猖獗,盗窃犯罪中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面广量大,日趋严重。如对这种破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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