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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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淑梅.《关于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J].人民司法,2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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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淑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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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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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事诉讼法)是以民事诉讼法为基本法的特别法,是一部既符合我国海事审判实际需要,也与国际海事处理规范相适应的程序法。海事诉讼法自2001年7月1日实施以来,对海事法院依法行使管辖权、规范海事审判程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使该程序法更具可操作性,也为增加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于2003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海事案件管辖的性质海事诉讼法规定:海事法院受理当事人因海事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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