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救济造成伤害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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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卞文斌,汤宁.自力救济造成伤害的赔偿责任[J].人民司法,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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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卞文斌 汤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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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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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要点提示】盗窃行为被发现,盗窃行为人放弃所窃财物欲逃跑,财物所有人追赶、阻止、抓获、扭送盗窃行为人,既是一种自力救济行为,亦是公民的法定权利。本案被告人为阻止自诉人逃跑,将其推倒致轻伤,无伤害故意,不构成犯罪。自诉人放弃所窃财物欲逃跑,未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被告人推搡自诉人致其轻伤的行为,不属正当防卫,应对造成伤残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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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盗窃行为 自助行为 被告人 正当防卫 自诉人 自力救济 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赔偿责任 摩托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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