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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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纬.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当事人[J].人民司法,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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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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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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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证券法没有明确规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请求权主体,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虚假陈述行为人规定得也不全面。因此准确界定享有获得民事赔偿权利的投资者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虚假陈述行为人,是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责任实现的基础,也是公正审理该类案件的前提。一、有关诉讼请求权主体的现有规定投资者概念及分类。证券市场是指有价证券发行与流通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组织与管理方式的总称,包括证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在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提起诉讼请求的主体应当是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所谓投资者,是指以资金在证券市场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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