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范围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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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剑.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范围和程序[J].人民司法,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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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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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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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侦查人员因其职务行为,无论是在案发时抓捕嫌疑犯,还是进行勘查、检验、讯问等侦查活动,均可以作为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在必要时出庭作证。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证人,就其执行职务过程中获悉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情况向法庭进行说明,其作证程序应与一般证人有所区别。为保护侦查人员的安全,对于从事缉毒、反恐、打黑等特殊任务的侦查人员,在必要时可以视频屏蔽方式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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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甲基苯丙胺 证人出庭作证 刑事诉讼法 侦查活动 侦查人员 案件事实 被告人诉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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