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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不作为行政案件的举证责任──兼与刘山益、骆河安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公衍义.也谈不作为行政案件的举证责任──兼与刘山益、骆河安同志商榷[J].人民司法,1996(12).
作者姓名:公衍义
作者单位: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也谈不作为行政案件的举证责任──兼与刘山益、骆河安同志商榷公衍义近几年,人民法院受理的不作为行政案件越来越多,对这类特殊的案件进行从理论到实践的研究也越来越引起人们重视。《人民司法》1995年第8期发表的刘山益、骆河安同志《不作为行政案件举证责任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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