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少年刑事审判指定管辖的模式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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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敏,罗宏,王宗光.当前少年刑事审判指定管辖的模式选择[J].人民司法,2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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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敏 罗宏 王宗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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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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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推进少年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促进少年司法制度的逐步完善,追求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在少年刑事审判程序中的实现,积极贯彻寓教于审的少年刑事审判政策,全国各地不少法院目前正在积极进行少年刑事审判管辖的改革工作(又称指定管辖),即打破少年刑事审判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不按行政区划逐一设置少年刑事审判庭,而是跨地区设置少年刑事审判庭,统一管辖指定区域内的少年刑事案件。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证明少年刑事审判管辖改革的成效明显。例如,有利于对少年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综合平衡,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有利于减少人情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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