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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前送礼,如何追究党纪责任?
引用本文:沈思.2016年1月1日前送礼,如何追究党纪责任?[J].中国监察,2016(4):50-51.
作者姓名:沈思
摘    要:基本案情诸葛某,中共党员,2011年11月任A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为了在工作中得到A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某的关照,2012年至2015年每年春节期间,诸葛某先后4次送给王某现金共计2万元,每次5000元,均系从其个人工资卡中提取。2016年1月6日,A省纪委接到群众匿名举报诸葛某向王某送礼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党纪处分依据新《条例》还是旧《条例》?分歧意见:本案中,对王某收受礼金问题追究党纪责任较为简单,实践中没有任何争议,不再赘述。但对诸葛某送礼问题如何追究党纪责任,

关 键 词:党纪处分  人事教育处  中共党员  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  情节严重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处分  八十四  高消费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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