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三重” 设置“三环” 有效制权 |
| |
引用本文: | 李永林.针对“三重” 设置“三环” 有效制权[J].中国监察,2003(21). |
| |
作者姓名: | 李永林 |
| |
作者单位: | 山西省吕梁地委 副书记、纪委书记 |
| |
摘 要: | “三项制度”的基本内容“三项制度”是指全区地、县(市)直机关、乡村两级组织中,凡涉及本部门、本单位重大项目、重要事项、重要支出(以下简称“三重”)的问题,都要实行会审、联签、民评制度。会审制即会议审定制,其主要是针对一些单位和乡村长期以来形成的“一言堂”或少数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