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经济法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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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曼淳.浅谈对经济法的认识[J].法制与社会,201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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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曼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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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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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法以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其产生的过程当中资本主义国家经历了由自由放任主义、国家干预主义、公共选择理论等理论指导的经济生活时期,当中反映了政府与市场二者互补、互动的关系,说明了社会经济是一个动态平衡的状态,需要充分运用市场与政府的良性互动作用。经济法最基本的属性就是体现了国家运用法律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我们希望将政府干预放在一个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合理框架内,需要政府干预的才干预,不需要政府干预的由市场充分发挥其基础性配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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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法 需要国家干预 平衡 市场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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