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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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维达.浅论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J].法制与社会,20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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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维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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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宿迁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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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存在限制论与扩张论的对立。从立法背景分析,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国家为了更好地打击恐怖活动而修改的;从罪刑法定原则出罪功能分析,对法律的解释应当尊重法律条文、具有合理性;从刑事政策分析,对未成年人的权益进行特殊保护也是国际上的一贯做法。因此,"投毒罪"不等同于包括投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等物质在内的"投放危险物质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不对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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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刑法定 投放危险物质罪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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