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洽理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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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军亮,丁于娟.明朝洽理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举措[J].法制与社会,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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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军亮 丁于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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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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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王朝在平定云南后,在政治举措上,一方面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设置与中原地区一样的行政建制;另一方面,又结合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自身特点,推行并完善了源于元朝的土司制度,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进行"改土归流"。这些举措为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平定伊始,社会秩序的恢复、政治安定及其接踵而至的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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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明朝 云南 治理 政治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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