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高利贷不应当入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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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付丽芳.民间高利贷不应当入罪[J].法制与社会,20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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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丽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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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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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高利贷款罪",受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学者主张民间高利贷行为的犯罪化,某些司法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甚至将民间高利贷以非法经营罪论。本文指出需要对民间高利贷进行重新认识,文中认为民间高利贷并不是犯罪行为,不应当入罪,更不应该以非法经营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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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间高利贷 犯罪化 非法经营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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