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质权的竞存及其效力关系
引用本文:田安涛.论质权的竞存及其效力关系[J].法制与社会,2014(15):19+26.
作者姓名:田安涛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摘    要:"担保物权"作为民法中的一项权利,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设立物权,其包含了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如果债务人没有正常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可以担保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优先受偿权利。质权是担保物权重要的内容,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当发生质权竞存时,有必要进行深入、透彻的考察和分析,来确定质权之间顺位排序和效力关系问题,以合理的顺序保障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关 键 词:担保物权  质权  竞存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