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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对立统一
引用本文:胡凌云.法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对立统一[J].法制与社会,2012(25):13-15.
作者姓名:胡凌云
作者单位:江夏学院(原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基础教研室
摘    要:围绕法的确定性不断出现争论。确定性与不确定性是否不相容,法律是否必须以牺牲不确定性为代价换取确定性。这是当代法学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命题。本文认为:法的确定性为非确定性判断提供了一个视角和参照,但不能一概反对法的确定性,应在法律的确定性中寻求不确定,在不确定中寻求确定性,法的确定性是必要和根本的,法的不确定性是客观实在的必需。不确定性不但是必然存在的,而且它是确定性必要有益的补充。确定性与不确定性是对立统一的。

关 键 词:法律  确定性  不确定性  对立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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