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保证期间中断的法律后果
引用本文:韦飞红,韦靖.论保证期间中断的法律后果[J].法制与社会,2007(4).
作者姓名:韦飞红  韦靖
作者单位: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东阳322100
摘    要:现行法律对保证期间的规定不规范,造成执法者对保证期间中断的法律后果理解不同,从而造成在实践中由诉讼时效代替保证期间现象。本文从法理和实践两个方面论证了诉讼时效不能代替保证期间,而应该按照处理诉讼时效的原则来处理已经中断了的保证期间,即中断的法律后果是重新计算保证期间。

关 键 词:保证期间  中断  法律后果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