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男性生育权”与医院对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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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健全.为“男性生育权”与医院对决[J].法制与社会,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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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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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因夫妻感情不睦,妻子瞒着丈夫到医院做了人工流产,丈夫认为医院未经其同意便对其妻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他的生育权,并据此将医院告上法庭。【举案】妻子人流引发官司2006年3月12日,首胎怀孕7个月的王霞在兄嫂陪同下,来到江苏省启东市陈黄秀珍医院要求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因夫妻间正闹着矛盾,她没有将这一情况告诉丈夫吕健。主治医生见王霞怀孕月份已久,劝她再三思量。王霞含泪咬了咬牙,坚决地恳求医生尽快动手术。见医生犹豫不决,王霞还当场写下了一纸书面声明:”因夫妻关系破裂,准备离婚……引产所致纠纷与医院无关。“当日下午,医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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