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者的草原生态恢复义务研究——以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保护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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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琪.矿产资源开发者的草原生态恢复义务研究——以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保护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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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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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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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章力求为锡林郭勒草原矿产资源开发生态恢复机制的完善与发展提供参考。探求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矿产资源开发者生态恢复义务的理论与实践两个范畴的问题。从理论层面和现行法律制度层面分析矿产资源开发者承担草原生态恢复义务的依据和必要性;探讨草原生态环境的恢复义务的内涵与实践,实证研究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矿产资源开发草原生态恢复机制的现行制度中存在矿产资源开发者义务缺失问题;提出建立草原生态补偿税制度以完善生态治理义务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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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产资源开发 生态恢复治理义务 生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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