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若干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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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世平,吴兴良,徐荣.完善我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若干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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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世平 吴兴良 徐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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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助 2. 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检察院 3. 浙江省言阳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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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我国司法领域继人民陪审员制度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其设计初衷是对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行使设定一个外部监督制度,以解决法律监督机关由谁来监督的问题。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实践当中,该制度发挥了明显的监督、制约作用,但也存在不少的缺陷,亟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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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监督员制度 检察权 外部监督 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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