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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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勇.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不足与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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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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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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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遗失物拾得的处理在我国民法研究领域中始终占有一定地位,我国法律虽有相关规定,但其仍需完善,现有法律对拾得人课以的义务过重,权利和义务严重失衡,招领公告方式太窄,不利于信息的充分流通,并且我国现有法律还未肯定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此外,对于标示不明的悬赏广告也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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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拾得遗失物 立法 不足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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