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有关证人出庭新规定的应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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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少威.新刑事诉讼法有关证人出庭新规定的应对措施[J].法制与社会,2012(23):194+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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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少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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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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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正,其中修正后的第一百八十七条、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证人应当出庭的情况以及证人拒绝出庭、拒绝作证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可以预期,在修正后的刑诉法正式实施后,证人出庭作证将成为常态,在有利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同时,必将对公诉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作为公诉人应当做好准备,积极应对,以更好地履行控诉犯罪及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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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人出庭 证据 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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