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居二线”赋闲领导干部受贿的法律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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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春波,杨林.“退居二线”赋闲领导干部受贿的法律认定[J].法制与社会,2013(9):8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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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春波 杨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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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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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退居二线"后赋闲的领导干部受贿如何处理,存在直接受贿、斡旋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之争。本文对于其可能涉及的受贿行为,提炼出五种行为模型,加以分析。在主体方面,探讨了"在职"与"离职"之辨,认为其仍是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方面,探讨了"职务便利"与"便利条件"之辩,认为应适用斡旋受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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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直接受贿 斡旋受贿 利用影响力受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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