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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侵权复制品行为归责问题研究——兼谈《刑法》第217、218条之冲突与消解
引用本文:胡振灏.零售侵权复制品行为归责问题研究——兼谈《刑法》第217、218条之冲突与消解[J].法制与社会,2014(19).
作者姓名:胡振灏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零售侵权复制品行为本应适用《刑法》第218条的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但在司法实践中该罪名已被架空虚置,目前常常以刑罚更加严厉的侵犯著作权罪定罪量刑。本文首先对这一现象的现状进行阐述,进而笔者对会造成目前误用侵犯著作权罪现象的相关司法解释与《刑法》第217条和218条之间的矛盾进行阐释并说明原因。最后,本文给出了一定的应对措施,希冀可以对解决这一现实问题有所帮助。

关 键 词:知识产权  零售侵权复制品  侵犯著作权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复制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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