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环节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状况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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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燕.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环节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状况调研报告[J].法制与社会,2012(27):175-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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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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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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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依据我国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嫌疑人的案件退回原侦查机关,由原侦查机关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补充性侦查的诉讼活动.其目的在于查明事实真相,完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退而不查、查而不细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导致诉讼时间延长,对司法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现就花都区院公诉科2012年以来补充侦查案件的基本情况、导致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以求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行使补查权,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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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补充侦查 证据 对策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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