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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
引用本文:邱成建.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0(23):257-258.
作者姓名:邱成建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摘    要:彝族婚姻习惯法作为一项地方性知识,与国家婚姻法共同维护着当地的婚姻秩序,彝族婚姻习惯法已经被彝族民众普遍接受并成为其生活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彝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婚姻法之间存在着种种差异,而要解决国家婚姻法与彝族婚姻习惯法的冲突,必须在维护文化多元的前提下,给予彝族婚姻习惯法充分的认可和尊重,承认彝族婚姻习惯法对于国家婚姻法的补充和协助作用,并最终通过构建两者间的协调机制来实现。

关 键 词:彝族婚姻习惯法  婚姻法  婚姻家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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