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之轻伤害案件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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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纬粤.试论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之轻伤害案件和解[J].法制与社会,20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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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纬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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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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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是神圣的,情感是无价的,我们在不亵渎法律的同时,也不能任意抛弃情感。对于一部分具有理论基础和适用可能性的轻伤害案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允许当事人和解,不仅有利于加害人改过自新,而且可以节省司法资源,提高效率。无疑,这是一种顺乎人类情感的需求,融情于法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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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条件 理论基础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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