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居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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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卫.论居住权[J].法制与社会,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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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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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审判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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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时代的发展,居住权制度也不断的得到完善,其功能已从单一的生存保障扩展到房屋投资领域,越来越适应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从实践情况来看,居住权制度不仅能够满足人们利用房屋形式多样化的需求,而且能够为弱势群体的基本住房权利提供制度保障.因此,我国有设立居住权制度的必要,在物权法定主义之下,应当通过特别立法的形式将居住权纳入我国现有的物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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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居住权 必要性 可行性 |
论居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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